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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斯敏斯德信条第十四章论得救的信心
信经信条之威斯敏斯德信条
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
一.信心的美德是基督之灵在选民心里的工作(林后4:13;弗1:17-19;2:8),使他们能够信而得救(来10:39),这信心通常是藉着听道而成(罗10:14,17),并藉着圣道的宣讲、圣礼的施行和祈祷,得以增加并巩固(彼前2:2;徒20:32;罗4:11;路17:5;罗1:16,17)。
二.藉此信心,基督徒相信圣经中所启示的都是真实可靠的,因为是上帝自己的权威在其中说话(约4:42;帖前2:13;约壹5:10;徒24:14)。基督徒也藉此信心照着每段经文所说的分别去行:服从其命令(罗16:26),因其警诫而战兢(赛66:2),并坚信上帝对今世来生的应许(来11:13;提前4:8)。但得救信心的主要活动,还在于使人因恩典之约,惟独接受并信赖基督,以至于称义,成圣,并承受永生(约1:12;徒16:31;加2:20;徒15:11)。
三.这信心是程度不同,强弱不一的(来5:13-14;罗4:19-20;太6:30;8:10);它可能屡次多方受打击,被削弱,但终必得胜(路22:31-32;弗6:16;约壹5:4-5);它在许多人里面不断成长,直到藉着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(来12:2),获得充足的确信(来6:11,12;10:22;西2: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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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志勇牧师 译注